最近一段时间,陕西周正龙案的二审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。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正式发布公告,“华南虎照”造假者周正龙一案二审将于11月17日在旬阳县公开开庭审理。辩护律师顾玉树表示,目前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新的证据,将在法庭上呈现,并为周正龙做无罪辩护,而周正龙妻子罗大翠也将出庭作证。
在我国“二审终审制”的审级制度下,安康市中院的最终判决,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这起轰动全国长达一年之久的“正龙拍虎”事件,将进入尾声。周正龙罪或非罪,司法到底能否揭开背后鲜为人知的猫腻,都将随着二审的终结而尘埃落定。然而,任何一个关心法治建设的人,都期望从中看到中国司法的进步,从中找到通往法治彼岸的信心与勇气。
为什么公众对一起简单的“造假案”如此关注?这背后反映出怎样的社会心理?站在中国法治建设30年的背景中审读这起案件,不难看出这种高关注度所折射出的进步意义:人们期待一个权威的司法系统能够还原真相,能够成为化解社会争议的最高凭依,能够成为捍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依仗。
之所以有这样的期许,恰恰因为人们尚未从现实中看到法律可以给我们以这样的信任。周正龙案一开始进入司法程序,就蒙上了神秘的面纱,违背常理的辩护律师,欲求旁听而不可得的周正龙妻子,都让人怀疑审判背后是否存在干扰的力量。毫无疑问,在个案的关注中,更多的人将目光聚焦到这场审判能否在中立的环境中进行,因为这才是具有超越个案意义的价值看点。就在前两天,《南方周末》也报道了一起政府花钱请人告自己的行政诉讼案,与政府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古魁起初并不相信法律,因为在他看来,“跟政府打官司是非常愚蠢的事情”。这种疑虑其实代表了许许多多人的疑虑,因为在人们眼中,以维护正义为使命的司法系统,往往容易陷入“官官相护”的泥沼。
回归现实的常识告诉我们,目前司法之所以难以取信于民,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司法过程会受到各种力量的干扰。当我们从近来一系列影响性案件中分析不难发现,公众在相当程度上对司法运作现状存有疑虑,而从媒体评论到网络跟帖再到坊间热议,莫不透露出一种普遍化的对司法不信赖情绪,这种情绪的背后,恰是长久以来人们对司法独立现状的深刻担忧。
总之,周正龙案的一路演变,让我们多了一个观察中国司法现状的“显微镜”,也凸显出目前民众对司法信任的危机。如果说司法腐败是司法系统的毒瘤尚可以剔除的话,那么各种力量,尤其是行政权力对司法独立的干扰,就是司法系统的神经中枢痼疾。当然,强调司法独立并非意味着要取消对法官的监督,在增强独立的前提下,以民主化、透明化的司法程序确保阳光审判同样显得紧要。